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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类 珠宝钟表

贵金属及其合金;首饰,宝石和半宝石;钟表和计时仪器。

1401组:贵金属及其合金 该群组转让商标
铂锭; 锇合金; 铱合金; 140163未加工、未打造的银; 140075铂(金属); 140067钯; 140045铱; 金条; 铂合金锭; 铂; 未加工的银合金; 140055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金属; 140083铑; 140066锇; 140063未加工的金或金箔; 140085钌; 未加工或半加工黄金; 银合金锭; C14001海绵钯; 加工或未加工的黄金; 银条; 贵金属; 140003贵金属锭; 140104贵金属合金; 黄金; 黄金合金锭; 金锭; 银; 银锭;
注释
【注释】 第十四类主要包括贵重金属,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,并通常包括珠宝、首饰和钟表。
本类尤其包括:
――首饰(即仿真首饰、贵重金属制首饰和宝石);
――衬衫袖口的链扣,领带饰针。
本类尤其不包括:
――按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的贵重金属制品,如:画家、装饰家、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(第二类),牙科用金汞合金(第五类),刀、叉和勺餐具(第八类),电触点(第九类),金笔尖(第十六类),茶壶(第二十一类),金银线制刺绣品(第二十六类),雪茄烟盒(第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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